为了获得许可证, Offshorelicense 将填写所有必要的申请表格,并且获取认证过的公司文件。
因此,请提供以下文件给我们。
对所有董事/股东(持有10%及以上股份)进行尽职调查:
- *有效护照的公证副本
- *经公证的地址证明副本(例如:每位董事的水电账单)
- *银行推荐信(每位董事)
- *银行推荐信(每位董事和/或股东)
- *简历(每位董事和股东)
- *公证的犯罪记录(每位董事和股东)
可能由金融市场监管局(FMS)规定的额外尽职调查程序:
- *证明资金来源的原始文件
- *股东 – 个人 – 税务申报
- *法人实体 – 过去3-5年的审计财务报表
- *反洗钱政策
- *商业计划
如果使用法人实体作为股东:
- *法人授权人的护照(需由宣誓专员、公证人或大使馆认证真实副本)
- *企业法人授权人的居住证明(如水电账单)(需由宣誓专员、公证员或大使馆认证为真实副本)
- *最新的简历,详细列出企业法人授权人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
- *合同和章程(M&A)需包含关于设立捷克共和国公司或允许设立的条款
- *两封由专业人士(如律师、会计师、公司秘书或授权人所在银行)出具的授权人推荐信
- *公司注册簿,列出董事、股东、审计师、公司秘书的姓名(需由公司秘书认证为真实副本)
- *公司注册证书(需由公司秘书认证为真实副本)
- *公司注册地址证明(需由公司秘书认证为真实副本)
- *公司决议,任命授权人代表公司行事(需由公司秘书认证为真实副本)
- *公司关于投资捷克共和国公司的决议(需由公司秘书认证真实副本)
- *包括申请人在内的集团公司股权结构
- *相关主管机关在其母国授予的许可证书的认证真实副本(如适用)
- *批准设立申请人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的认证真实副本
- *三年审计财务报表/年度报告的复印件